关于禁止事项及加强业务管理的告知函
发布时间:2024-06-18
各外包服务商:
为保障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银行卡收单业务有序、合规开展,同时积极响应人民银行及公安部下发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依据人民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的管理要求,各外包服务商应高度关注,并禁止从事移机、涉案、违规夸大宣传、冒用银联/银行名义宣传、通过网络渠道售卖 POS 设备等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五卷《风险控制与安全管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3号令)等相关规定,禁止拓展涉毒、涉赌、涉黄、涉案、洗钱、非法集资等具有违法行为的商户类型,各外包服务商应对此给予高度关注并禁止犯罪分子利用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支付业务从事不法行为。
各外包服务商应对拓展商户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发现疑似涉毒、涉赌、涉黄、涉案、洗钱、非法集资等不法商户应立即予以阻止入网,已入网的进行清退,并立即向我司风险管理部或当地公安部门报告,防控相关支付风险的滋生和蔓延。我司将不定期对存量商户进行排查、监测,如发现上述不法行为但未及时收到外包服务商告知的,我司将追究其所属外包服务商的相关责任,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我司将永久禁止合作,并将外包服务商相关资料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等机构。
各外包服务商在推广业务时,应当围绕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真实、合理的广告宣传,准确披露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不得夸大宣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市场其他主体的商业信誉;不得通过任何传播媒体、宣传工具发布销售银行卡受理终端、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或者收款码的广告;不得在广告内容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零扣率”、“低扣率”、“T+0”、“D+0”、“即时到账”、“套现”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
各外包服务商在品牌和产品宣传推广过程中,使用的宣传材料中涉及到的宣传素材如图片、字体、音视频等内容均需要有版权或被正规授权。如在展业过程中使用无版权或未授权宣传素材进行宣传推广影响我司商誉,外包服务商将自愿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直至影响消除;若我司因此而遭受损失的,有权向外包服务商追偿。
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我司将解除与该外包服务商的合作并视情节给与相应的罚款。
请各外包服务商予以高度重视!
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